为引导全省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家庭中自觉践行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育、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云南省妇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全省表彰了一批“五好文明家庭”。腾冲县明光镇中塘村的段杏仙家庭有幸成为我县唯一的一户受表彰的家庭。
段杏仙,今年40岁,中等个头,腾冲县明光镇中塘村一名朴实厚道的农村妇女,早年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给了李寿映为妻。家中共有7口人,公公重病在身,婆婆和姑姑都是哑巴,女儿18岁,在丽江读大专,儿子16岁,在辛街中学读初二。丈夫身染重疾。自嫁进李家后,段杏仙就包揽了家里的大小事务,孝敬病中的公婆二十年如一日,从未有过一句怨言。在杏仙的悉心照料下,三位老人的生活充满了阳光和甜蜜。一大家子的生活虽然有点清苦,但是,温馨、幸福,其乐融融。每当提到媳妇段杏仙,大家都会竖起大拇指夸一句:“杏仙真是比亲生女儿还亲的好媳妇。”
2月5日,县妇联主席张丽芝到段杏仙家看望了段杏仙一家人。并代表省、市妇联颁发了五好文明家庭荣誉证牌子及1000元奖金和慰问品。张丽芝主席亲切的与几位老人谈话,关心他们的生活、身体状况,并鼓励段杏仙要克服各种困难,一往既往地照顾好家庭,照顾好三位残疾聋哑的老人,要把两个子女教育好,争取做对社会有用的人。